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
江 苏 省 教 育 厅
苏编办发〔2013〕5号
关于公布江苏省锡山中等专业学校等25所
使用“江苏”字样中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
各省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、教育局:
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,提高职业学校办学效益和知名度,根据《江苏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》(省政府令第64号)规定,经研究,同意原无锡市锡山中等专业学校等25所省高水平示范职业学校、四星级中等职业学校使用“江苏”字样。现将名单公布如下:
江苏省锡山中等专业学校
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
江苏省铜山中等专业学校
江苏省贾汪中等专业学校
江苏省邳州中等专业学校
江苏省车辐中等专业学校
江苏省新沂中等专业学校
江苏省常州体育运动学校
江苏省相城中等专业学校
江苏省张家港中等专业学校(原江苏省张家港职业教育中心校更名)
江苏省苏州丝绸中等专业学校
江苏省如东中等专业学校(原江苏省如东第一职业教育中心校更名)
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
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
江苏省金山中等专业学校
江苏省淮阴中等专业学校
江苏省涟水中等专业学校
江苏省洪泽中等专业学校
江苏省滨海中等专业学校
江苏省宝应中等专业学校(原江苏省宝应职业教育中心校更名)
江苏省润州中等专业学校
江苏省姜堰中等专业学校
江苏省宿迁卫生中等专业学校
江苏省宿城中等专业学校
江苏省宿迁经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
请各地编办、教育局、各个学校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校名变更手续。同时希望上述学校以更名为契机,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,大力加强内涵建设,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,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,为江苏“两个率先”培养更多高素质的技能人才。
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省教育厅
2013年8月2日